新闻中心
2014年08月14日
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公章销毁情况
根据“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备案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”广东省民政厅不再受理全省性社会团体、涉外团体和省内跨地市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设立、变更和注销的登记、备案申请,不再颁发《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登记证书》,不再出具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,不再受理社会团体非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申请。同时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。为今后我学会各专委会开展活动使用名称和印章的一致性,决定销毁我学会下属各专委会印章和登记证书。